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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司法局对一撤销缓刑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

    本报讯 (季秦南)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司法局成功将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某收监执行。

    司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自判决生效后,司某未按规定到海港区司法局及辖区司法所报到,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司某累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三次后,海港区司法局依法向原判法院提请对其撤销缓刑的建议。2017年,法院采纳了该局对司某的撤销缓刑建议,对司某裁定撤销缓刑,并开具了撤销缓刑裁定书。2017年至2018年,该局工作人员及司某所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共对司某进行了三次收监行动,一次未抓获,两次因其血压偏高不符合收监标准未将其收监,后司某潜逃。

    今年4月9日,该局依法提请警方将司某进行网上追逃。11月19日14时,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港城大街派出所民警将司某抓获,并于11月20日凌晨1时许对司某予以收监。

    此次收监行动是海港区司法局今年第六次对撤销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的收监行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给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如果置国家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于不顾,将会失去自由,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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