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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魏高峰)近年来,大名县人民法院以“了事”为目的,以“无讼”为追求,通过诉前导诉程序衔接、第三方参与等渠道,大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把大量纠纷有序分流至非诉渠道,实现了源头化解。
大名法院首先制定出台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暂行规定》和《“一乡一庭”工作流程》,对诉外化解案件的范围、原则和程序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同时,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总阀门”作用,以“一乡一庭”为平台,对接“一委三中心”和全县148名特邀调解员,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纠纷分流到特邀调解员就近化解。其次,该院还依据常见案件类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家事、道交、医疗、律师、代表委员等10个专业调解室,接受诉讼服务中心委托有针对性地开展诉外化解工作,实现了“一站式”调处服务。此外,对于分流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团队,充分发挥自身调解优势和速裁的力度,提升审判质效。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965件,当事人满意度达95%以上;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诉前分流率、诉前化解率等审判质效指标始终位于省市法院系统前列,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