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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带她逃离家暴漩涡

    男女未领证同居十年并生育一子,其间,男方不断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忍无可忍后向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 刘芳

    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帮一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成功维权,结束了让她胆战心惊的生活。

    2018年1月,王某到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工作人员了解,王某与杨某于1998年相识,不久后开始同居生活,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以废品回收为生,生育一子,现上高中。2017—2018年期间,杨某多次殴打王某,导致王某双眼钝挫伤,耳膜穿孔,颈面部、双手皮肤多处烧伤。王某想结束这样的生活,分割二人的财产。

    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律师为王某办理该案。律师接到指派后,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指导、帮助王某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于2018年1月19日去山海关区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调查了解了王某被杨某打伤的经过,之后代王某书写了起诉状,代为法院立案。为了防止杨某随时取走双方共同积蓄的银行存款,律师代王某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3万余元。

    2018年2月3日,就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杨某再次对王某实施了暴力,用开水直接泼到王某头面部,导致王某严重烫伤住院治疗。杨某作案后外逃,下落不明。案情发生了变化,律师没有耽搁,及时去医院探望了王某,并于2018年2月6日再次去路南派出所调查收集王某被杨某开水烫伤的证据材料,与王某、承办法官、承办民警多次沟通,商讨下一步诉讼的走向和发展。为了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和审限,案件先按照公告送达、中止诉讼的方式推进诉讼程序。因王某住院急需医疗费用救治,律师代其申请先予执行措施,准备将冻结的银行存款提前支取用于医疗费用支出,但经法院审核后未获准许。

    王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本案又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在杨某未归案的情况下,只能先继续同居关系案件的审理。在公告期间,承办人随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解答王某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代为申请延长了财产保全的期限。公告期满后,律师根据法院的安排领取了开庭传票,根据案情变化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积极举证,发表辩论意见,完成庭审任务。

    最终,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王某生活,杨某每月支付生活费900元,直至孩子高中毕业止;二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存款30189.64元,王某分得20189.64元。历时一年多,山海关区法援中心最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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