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何大军 杜维洋)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烦琐等问题,今年以来,唐山市司法局先后对全市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两轮清理,最终消减了7项,形成了现在的共涉及公安、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和单位的32项证明事项。
证明事项清理,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群众和企业的强烈期盼。唐山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大力削减证明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工作中,该局创新工作方法,本着“积极稳妥、从严掌握、便利群众、平稳过渡”的原则,采用“先清理、后保留”工作方法,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一审查,依法保留,同时编制和印发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予以规范管理。同时,组织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召开协调推进会,就证明事项设立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深入交换意见,压实工作责任,彻底清理“无谓”证明、“烦民”证明。
为防止已清理的证明事项“死灰复燃”,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充分发挥市司法局监督管理职能,对政府有关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跟踪和监控,切实做到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外再无其他证明事项;未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提供,确保证明事项清理长效长治。
唐山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简证便民、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经济高效平稳运行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