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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到校园滋事 被拘后仍想不起干了什么

    □ 王德胜

    8月7日上午10时许,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化林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学校报警,称有一名男子滞留在该学校,怎么劝都不走。民警到场后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也是胡言乱语。当下学校正在放假,只有正在修校门的几名工人。民整没有简单劝该男子离开,而是对几名工人进行走访调查。工人向民警反映,他们以为此人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就没有阻止其进入校园内,此人在校园内转了有一会儿了。随后,民警又在校园内进行了巡查,发现校园内停放的三辆汽车有不同程度损坏,有的汽车牌照被掰掉扔在地上,有的汽车车窗被砸坏,还有的汽车有明显的人为划痕。民警随即将该醉酒男子控制,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调查,该男子叫刘某,系邯郸市丛台区人。刘某只知道自己因为心烦喝了不少酒,至于在哪喝的酒,和谁喝的酒,怎么到的学校,都一概不知了。民警根据调查,证实以上被损坏的车辆系刘某所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遂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直到15日拘留期满,刘某还是满脑子疑问,仍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到的校园,在校园内干了些什么。

    民警提醒:男子虽然喝“断片”了,但酒后违法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万幸的是男子毁坏的财物价值不大,如果这种行为损毁物品价值较大的话,会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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