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东海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月15日,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涉牌涉证、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4时1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执勤点不远处欲掉头躲避检查。民警上前盘查,驾驶人称:“没有驾驶证,车是花2000元购买的,平时在村里开,今天是开车去城里拔牙......”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该车辆还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张某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并收缴非法牌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