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3月28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我的调解故事

    □ 郑晓明

    春去秋来,光阴如梭,从参加省公务员考试,考入县司法局成为司法所的一名司法干警至今,不知不觉中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几年来的工作经历,让我感动着,感悟着,进步着,成长着。

    我所在的司法所负责12个村、4个社区。所长是个年近花甲,在司法站线上工作了整整28年的老前辈,在他的身上通过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一个个在一起参与的调解案件,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开展依法调解,彰显法律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正义和尊严。我的另一个同事,也是个年过半百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老同志,一次次驱车下乡调解,使我学到了如何与百姓打交道,如何与村级领导干部交流开展工作。

    那年春天,由于某村主任是新当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都较差,又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将314亩土地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甚至连其他村委会成员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承包给本村村民吴某,此后,吴某又将其中的200多亩以高价转包给其他村的村民,由此该组的20多户没地种的村民提出异议,并上访到镇里。这样一来,吴某认为这些户农民在整他,村委会主任则认为这些农民在整事。所以三方面矛盾纠缠在一起,互不让步,由此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诉至法院。然而当时正值播种季节,如按法定程序审理必误农时,为此,法院根据村委会的申请做出了先行恢复生产的裁定,允许村委会先行将这314亩土地重新发包,关于发包具体事宜调解未果,由于当时村委会无力返还给原承包人已交承包费7万元赔偿吴某因打井、买树苗、种子、化肥等款,吴某拒不交还土地,并抢种了部分土地,而想承包土地的20余户农民见吴某抢种了地,也要拖种,村委会第一次想发包的那天,双方分别聚集了近百人,一场械斗将要发生,为此村委会终止了发包,并申请我们司法所给予调解。

    接案后,因为当事人双方及村委会主任都是与我们所都很熟识,有的甚至是所长和同事的同学和好朋友,所以当知道是我们所处理这件事后,他们都找到我们,都想让我们在调处时向他们一边倾斜。在工作中为了不耽误农时,稳妥地处理这起纠纷,我与所长和同事三人,工作了三天三夜,而且正值双休日,我们挨家挨户地走,一人一人地做工作。我们用法律知识,用真诚奉献精神教育感化了这些当事人,他们表示不再抢地种了,要依法承包。

    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包前在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承包方案时,我们又列席参加了会议,向村民代表汇报了案情,并提出请他们在讨论方案时。尽量在保证没地户有地种的同时,尽最大限度允许吴某多包些地。发包后,我又找到新承包户做工作,帮助吴某把多余的树苗、种子、化肥处理给了新的承包户,打的井及设备合理转让给了新承包人。最终,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众械斗事件被避免了,原承包人吴某已种的土地也承包到手了,没地种的农民也有了自己的承包田,村委会也未因违法签订无效合同赔偿损失,我们还帮助他们撤了诉,返回了部分诉讼费,三方都极为满意。发包结束后,三方都要请我们吃饭,但都被我们谢绝了。

    基层工作关系百姓的冷暖,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用法律去维护正义与公平,通过一次次的调解工作,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意义。

    在所长、前辈的身上,更让我深深地懂得明白,我所从事的司法行政工作的真谛——那就是用真情播散法律的雨露,用行动撰写为民服务的平凡人生。有幸于自己几年来的努力与选择,我为能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而自豪。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