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媛
最近,一位老汉步履蹒跚地挪进了故城县辛庄乡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帮助调解赡养问题。
在老人的哭诉中,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缘由。老人名叫李山(化名),老伴早亡,育有两子李成(化名)、李烈(化名),两个儿子都已成家。随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老人希望两个儿子能尽孝,而两个儿子却一味地推诿、扯皮。无奈之下,老人来到辛庄乡司法所请求帮助。
受理案子的次日一早,司法所所长就带队赶到了李山所在的村内走访。经过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儿子衣食无忧,但不愿尽赡养义务。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了李成、李烈兄弟俩,对赡养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人员多角度释法析理,最终,二人答应要好好赡养老人。
此次调解后,工作人员一直不放心,时不时就去走访探望李山老人。很快,工作人员就发现,老人的两个儿子态度虽有所好转,但仍然对老人照顾不周,老人的生活并没有达到众人所希望的调解效果。
于是,工作人员主动开启了新一轮调解。通过深入谈心,工作人员发现赡养问题更大的毛病出在了老人的儿媳身上。
了解了纠纷症结后,工作人员决定采取特殊的调解方式,希望能够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这次,他们在村中心街展开调解工作,面向围观群众讲民族传统,讲百事孝为先,讲大家、讲小家、讲《婚姻家庭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的法律义务,以及老人所享有的权利等内容。
最终,在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老人的两个儿子及儿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并当场签订了赡养协议,双方满意,群众拍手称赞。
一起因赡养老人而产生的家庭矛盾纠纷,终于在老人欣慰的笑容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