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英芳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深刻感受到,《条例》是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党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实践。
《条例》的出台,是大势所趋,民心党心所向。《条例》进一步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等,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条例》的颁布,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心声。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实践中研究解决好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之魂,也是检察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从严管理队伍,创新管理思路,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
《条例》的贯彻落实,领导带头至关重要。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狠抓工作落实,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系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