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刘旭皓) 近日,安平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危害幼儿安全的重大隐患,遂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引起较大反响。
今年5月,安平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该县一民办幼儿园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在接送幼儿园孩子时严重超载,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该核载仅为7人的车辆竟载有31人,除驾驶员和一名教师外,其余29人均为幼儿园孩子,超载343%。该驾驶员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安平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幼儿园多次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接送学生,且严重超载,对幼儿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危害,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遂于6月2日向安平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此类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安平县教育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针对该情况展开了专门调查,关停了该幼儿园,并对全县范围内的幼儿园进行排查,杜绝了安全隐患,深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