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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法院为32名工人发放执行款

    本报讯 (连芳)6月15日上午,高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石润清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高庄村委会,为某织物厂32名工人发放了执行到位的工资欠款。

    李某等32名工人与高阳县某织物厂劳务合同纠纷32个案件,涉案工资金额近51万余元。5月28日,32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案件移送至高阳法院执行二庭。

    因劳务合同案件属涉民生案件,高阳县某织物厂现已停产,申请执行人人员众多,数额巨大。高阳法院执行局及时对上述案件进行了网络查控,但未能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与申请人沟通,得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进行财产查找。

    6月11日,该厂合伙人及其家属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表示可分批分期履行,合伙人家属保证于近日代其履行部分义务。6月12日,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机器设备及货物进行了查封。6月12日下午,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下,法院、人事局再次与该厂合伙人及其家属进行协商,他们同意于6月13日前将25万元部分工资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

    6月13日,石润清组织执行二庭干警与32名申请人就被执行人如何分批履行进行沟通协调,通过一上午的释法明理,32位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先行偿付部分工资款,剩余工资款项可于7月15日前履行完毕。

    6月15日,石润清组织执行二庭干警进行了执行款的发放,并于当日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

    图为执行人员向工人发放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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