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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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买车拒不还债 涉嫌拒执方生悔悟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晓雪   李尧)“太感谢你们了,我终于拿到了自己的钱。” 5月25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首批执行款3万元后,感激地对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2017年12月26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对张某诉包工头刘某以及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刘某、某建筑公司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18.7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建筑公司未履行义务,于是张某向桥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桥西区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向刘某、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刘某、某建筑公司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刘某自己出资购买车辆却登记在其女儿名下,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拒绝履行;而某建筑公司也完全有能力履行。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刘某、某建筑公司传唤到法院,反复做劝导工作,但二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便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包工头刘某、某建筑公司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放弃侥幸心理。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18年10月前分批履行到位。5月25日,张某收到被执行人履行的第一笔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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