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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乔明清)12月18日,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顾疲劳,连续奔波,为32名农民工追回欠款81.4万元。
2017年3月,田某等就与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分别向尚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负责人肖某给付所欠施工款。4月14日,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调解,肖某于6月30日前给付郭某工程施工款28万元,给付田某工程施工款28万元,给付段某25.4万元,张家口市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肖某、张家口市某建筑公司在法定期间未主动履行义务,郭某、田某、段某于7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共计81.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有关法律文书,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得知欠款全部是农民工的工资,涉及农民工32人,尚义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本案多次进行督导,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限期执结。执行人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经多方查找线索,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肖某有一建筑材料经销公司要拆迁,尚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给付补偿款100万元。执行人员立即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将其控制并告知其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给付欠款。
在办理过程中,执行人员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补偿款或被其他人和单位扣留,执行人员始终坚持在第一线全程跟踪,直至被执行人将81.4万元欠款打入执行账户。随后,欠款被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