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徐晓静 闫晓瑜
12月8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2000元人民币。
被告人孙某系阳原县西城镇居民。今年2月8日晚,被告人孙某和李某在某饭店吃饭时分别喝了半斤白酒和两瓶啤酒。21时许,孙某在驾驶轿车送李某回家途中,将骑着电动车的黄某撞倒,驾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又返回事故现场。执法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孙某不配合执法,并对多名民警进行辱骂、殴打,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警方依法提取了孙某血液并送检至阳原县人民医院。经检测,孙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44.624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孙某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后,暴力阻碍交警执法,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孙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其在犯妨害公务罪过程中致一人轻微伤,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对孙某作出上述判决。
说法
根据《刑法修正案》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入刑是社会付出血的代价后,在民间强烈呼吁下形成的社会共识。这些年来,通过执法机关强力执法和普法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人们的基本遵循。但是,仍有少部分人难以自制,每年警方查处的酒驾、醉驾仍占一定比例,本文所述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醉驾入刑的法律条规有文可查,但是,醉驾被刑法处罚后引发的连锁后果,更应该引起注意。例如,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些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如果醉驾入刑者是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