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相鹏琳)新乐市人民法院于9月份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专门从民庭、刑庭、行政庭、执行局挑选资深法官担任评查员。案件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每一个案件都要从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四方面进行评分,评查员将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并要求承办法官限期整改后方可归档,并且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入额法官的一项业绩考核,确保每一起案件优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