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院在脱贫工作上的系列指示要求,近年来,肃宁县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投入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参与行动实施,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周密部署,精准摸底识别。该院严格按照驻村帮扶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素质高、主动性强的一名科级干部和数名干警为驻村干部,专职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村情,了解民意。驻村干部逐户进行调查摸底、精准识别,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
明确任务,结对帮扶到户。院领导要求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帮扶责任人按照《扶贫户帮扶工作台账》,与帮扶对象促膝交谈,“面对面”倾听他们最真切的声音,“零距离”了解他们最迫切的愿望,想方设法为他们找路子、出点子,增强了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
强化基础设施,打牢发展基础。院党组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点,帮扶单位出一点,协调有关方面帮一点,开源节流挤一点”的“四点法”,来筹措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以来,已修建村级水泥道路2公里,解决了部分村民的出行难问题;安装路灯设备104盏,解决了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新打机井两眼,解决了部分群众用水难问题。
送法服务,构建和谐农村。精心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标语等,通过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资料,深入农村向群众发送,耐心讲解、解疑释惑,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渐培养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深化检民关系,为法治农村、和谐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
(李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