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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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常态化 让“老赖”无处藏身
院长刘宏君(前排右二)带队集中执行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广宗县人民法院将集中执行常态化。自2017年年初开始每月都由1-2名院领导带队开展集中执行,向“执行难”亮剑。

    分工协作,提升战斗力。为了保证集中执行顺利实施,该院院长刘宏君任集中执行活动总指挥,对活动进行总调度。一方面从各庭室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局配合工作,配齐办案车辆,为集中执行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另一方面将执行局干警及抽调的精兵强将分成四个组,分别是执行实施组、外围警戒组、敦促履行组、宣传报道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效果。

    造出声势,提升威慑力。为扩大集中执行的威慑力,震慑“老赖”,该院与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形成联动,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执行工作。并且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集中行动造势,有力震慑了一批“老赖”的嚣张气焰,使执行工作收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

    注重实效,提升作用力。集中执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强化执行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迫使“老赖”履行法定义务。

    截至目前,该院执结393起案件,结案率75.14%,其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0多次,涉案80余起,执结60余起,并形成了执行力强、影响力广的良好执行氛围,迫使“老赖”无处藏身,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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