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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检察院察微析疑
批捕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案嫌犯

    本报讯 (魏宁 杜伟 刘会藏)曾就职于保险公司的关某于2013年4月开始担任银恒鑫隆商贸公司的负责人,打着“淘宝式交易”方式销售金银、珠宝的幌子,实际上则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然而随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东窗事发。近日,文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关某批准逮捕。

    银恒鑫隆商贸文安分公司,名义上销售金银、珠宝、玉器,同客户签订《贵重金属买卖合同》、《金银珠宝买卖合同》,但实际上,双方并不履行合同,以违约金的形式付给客户利息。一般情况,三个月的利率为2%,半年的为4%,一年的为8%-10%。但经依法查明,该公司仅仅具备营业执照,并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相关许可。办案干警表示:说白了,就是让客户将钱存到公司,公司到期付给利息。

    在关某的招募和指导下,该公司顺利发展了一批业务员,通过进村宣传等各种方式发展客户。在业务员的虚假宣传下,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很多群众被吸引而来,将自己赚的辛苦钱“投”到了这家商贸公司。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吸收“客户”近20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万左右。然而,随着上游资金链的断裂,该公司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客户们的钱也随之石沉大海。今年1月起,陆续有受害群众到文安县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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