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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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要严把“五关”

    □ 刘合彬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图”、“任务书”、“责任状”和“时间表”。《纲要》着眼于新目标、顺应新形势、针对新问题,明确了新任务。同时,《纲要》总结了地方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指出了符合新形势需求的发展路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方案。笔者认为,各级市、县(市区)政府在贯彻落实《纲要》方面,应着重把好“五关”。

    一要把好行政决策制定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引入专家集中论证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让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及效率,切实减少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要守好行政执法监督关。严格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要束紧行政权力管理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及时纠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四要畅通行政纠纷化解关。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在解决行政争议和化解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大幅提升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

    五要强化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关。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让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作者系定州市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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