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条件拮据,河南“80后”小伙杜某来到石家庄裕华区某建筑工地务工,赚钱贴补家用,但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换来3年的高墙生活。
2014年11月9日上午11时许,杜某在工地附近的大街上闲逛,手头紧的他一时冲动便动了抢劫的念头。杜某藏在街道边的草地上,将路过的刘某摁倒在地,抢走其现金800元和一部价值1755元的手机。杜某在此过程中非常紧张、慌乱,刘某趁其不注意夺回自己的手机。11月14日,杜某被警方抓获,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杜某的家属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刘某8500元,刘某出具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杜某的行为。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以抢劫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提醒: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需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受到强烈物质欲望的驱使,不法分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抱有严重的冒险心理和侥幸心理,再加上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对法律知识认识也不够,认为抢劫作案容易得手,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独自出行应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注意留意身边尾随的陌生人。此外,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及时报案,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