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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超员拟重罚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白阳)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正案送审稿明确指出,从事校车业务有超员行为,情节较轻的,罚款由二百元至五百元提高至五百元至二千元;情节较重的,将罚款由五百元至二千元提高至二千元至五千元,并增加暂扣六个月驾照和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对严重超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还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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