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圆顿法门”是邪教组织“观音法门”的孽生派别,由“观音法门”的原骨干分子许成江建立(本刊总第14期三版曾对“观音法门”邪教组织进行专题揭露)。
许成江,男,1950年12月14日生,辽宁省大连市人,1990年开始信奉佛教,1993年在福建厦门加入邪教组织“观音法门”。1994年10月,许成江因参与“观音法门”邪教组织活动被收容审查,出来后仍与“观音法门”成员纠集在一起从事邪教活动。
1996年9月开始,许成江从《博加瓦谭》、《龙华真经》、《妙法莲华经》等所谓的宗教经典中断章取义,并糅合道教、儒学和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再拼凑“观音法门”的一些形体动作,形成了一套新的歪理邪说,这就是后来的“圆顿法门”邪教的教义。
1998年5月,许成江自称得到高人指点开悟,开始在黑龙江哈尔滨市进行传教,并在全国范围内安排“派出行者”(“圆顿法门”邪教组织体系中的一个层次)用以传法。许成江自封法号“圆顿”,自称“圆顿圣祖”、“现世活佛”。他从《金刚经》等佛教经典中断章取义,宣称:“释迦摩尼预言末法时期,要出现‘圆顿法门’”,自称应劫而生,是降临人世的“教主”,5000年下凡一次,渡化众生。他摘抄拼凑佛教、道教、儒学经典中的词句,杜撰《请经论圆顿》,吹嘘“圆顿法门”是万宗归一的“性命双修”的功法。他大肆散布“末日”邪说,宣称“现在地球是魔王统治,末劫就要来临,只有加入‘圆顿法门’,才能免遭劫难”。许成江以“强身健体、消灾治病”为旗号发展信徒,以“供养”“圆顿”为名骗取钱财,他煽动信徒倾其所有家产来“供养”“圆顿”,用以购买高档轿车、别墅等。1998年11月至1999年3月,仅在湖南省一地,就聚敛“供养”经费20余万元。他还蛊惑信徒卖掉房子,举家到吉林长白山或黑龙江大兴安岭躲灾、避难,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宣扬邪教理论,“圆顿法门”邪教组织设立了“文字组”、“音响组”,将“讲法”、“法会”录音、录像进行整理,制成书籍10万余册、磁带及光盘等数千张向全国信徒发行,造谣说“整体的灭顶之灾一步步逼近”、“灾难就在明年发生”,“只有加入‘圆顿法门’才可避灾”,宣扬“将自己财产的百分之五十供养给师父”、“供养越多,功德越高”等,以此来诈骗信徒的钱财。到案发时,许成江通过各种方式诈骗全国29个省市信徒的钱财,金额高达590余万元。为培植更多骨干,扩大队伍,聚敛钱财,许成江还在许多省市举办大规模培训班和大型“法会”。通过举办弘法学习班,纠集原“观音法门”邪教组织成员培训学习,吹嘘自己是神的化身、上帝的代理人,要成员服从他、供养他,一时骗取了许多人的信任。
为扩大影响,该邪教组织建立了完整严密的组织体系,从上至下分为六个层次:“圆顿”教主、“师母”及“法脉继承人”、“联络负责人”、“派出行者”、“驻地行者”、“同修”。他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信徒,至2002年发展成员一万余人,遍及全国29个省、市。
不仅许成江自己疯狂从事邪教犯罪行为,其儿子许某某也秉承其父衣钵,从事邪教犯罪,从1998年11月开始,许某某到广东、海南多次传播邪教理论,发展信徒40余人,自1999年4月起代收广东、内蒙古等地信徒“供养”款53万元,保管“供养”款人民币50万元、美元19.6万元、日元10万元、港币3.6万元。2000年12月,许成江正式宣布其儿子为该教的“法脉继承人”。
大凡邪教教主,不仅对钱财贪得无厌,对女色往往也是垂涎三尺,许成江也不例外。为达到奸污女信徒的目的,许成江除了公开宣扬对“师父”要“绝对服从、全身心奉献”等邪说外,还以“阴阳双修”为名,先后将九名女信徒奸污。
2003年,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对许成江父子提起公诉。经过一审、二审,许成江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至此,自诩为“圆顿圣祖”、“现世活佛”的“圆顿法门”教主许成江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处。
近几年,坊间有消息称许成江已经病死,于是便有了后来刘某自封“教首”的故事。 (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