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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米继先 郑硕永
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有个获省、市 “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殊荣的集体。这个荣誉集体就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叫吴桂平。
今年46岁的吴桂平,从事“未检”工作尚不足三年。时光如梭,她和她的同事们付出了怎样的心血和努力?
失足少年的导航灯
吴桂平工作作风严谨,聪明好学悟性高。多年来从事的反贪、诉讼工作,积淀了一名检察官的深厚底蕴。2013年7月,她被推上了未检科领导岗位。
对所有检察官来说,这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这是因为,2013年“未检”工作才从侦查监督、公诉、监所业务中分离出来,而对涉罪未成年人凸现人文关怀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则刚刚从2013年1月1日施行。
在这一全新岗位上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怎样把“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个涉罪未成年人都能感受到国家对他们不离不弃的阳光雨露?当时,吴桂平有信心但并无底数。
她需要积累,需要开阔视野。吴桂平数次参与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同至亲的见面会。当她看到面容憔悴的嫌疑人忘记环境、不顾一切地扎进亲人怀抱,撕心裂肺地呼喊出“我错了,救救我吧,让我出去吧”的场景,已为人母的她也为之潸然落泪。这一刻,她如此清晰地看到了嫌疑人同成年犯罪截然不同的属性,看到了他们尚可救药的童真无邪,甚至生发出一种想要救助他们的冲动。
但是,抹去眼泪,恢复了检察官固有的冷静之后,又深深陷入纠结:她知道,法律从来都是多维元素的融合体。凭个人感情和怜悯去寻求涉罪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显然是一条死胡同。因为,如果过多考虑他们的利益,受害人的权益被破坏了社会关系也同样受到伤害。如何在办案中做到既不放纵犯罪,又能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他们?既能让受到伤害的被害人及时得到精神抚慰、物质补偿,又能修复被破坏了的社会关系?
吴桂平强烈感到,在这一全新岗位,自己的法律脉动、法治意识有欠缺,必须快补、恶补。
她足够地利用了家庭没有后顾之忧的优越条件,比照、啃读修改前后的刑事诉讼法,反复研读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若干意见和一系列法律相关细则,对专家的相关论述和司法解释也不放过。对每一个节点都整理出心得笔记。
桥西区,是张家口市的中心区,案件频发。吴桂平感慨自己有好的领导,她把有政工和办案经验的主管副检察长张志亮当老师,从个案中共同分析犯罪证据、共同调查犯罪嫌疑人社会背景、犯罪成因,在探讨和争辩中确认案情属性、卷宗走向。
他们都是“老”检察官,应对千钧压力,抱定了一个信念:不论案件简单或复杂,凡是有疑点,不论证据出处,查实、查清没有底线;拒绝请托,拒绝个人情愫,视法律为至高无上的准绳;有疑惑、有歧义的结论找院长、找老检察官定音。
这一年,桥西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跃升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名。没有发生一件错案,诉讼至法院案件无一件被改变定性,无无罪判决,案件适用法律准确率达到100%。
人们常说:七岁看大。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学校都管控不了,检察官有多大耐心、多少时间去改变他们的本性?
这里不妨听听“小刘”的现身说法。小刘曾是个懵懂少年,出于讲义气、帮朋友涉嫌犯罪,因其是从犯,且有良好的帮教条件,对其作出为期一年的跟踪帮教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内,未检科与小刘的父亲共同制订了详细帮教考察计划,有的放矢进行感情、思想交流。吴桂平因人施教,对小刘的帮教重点放在法律的认知和遵法守法上。在帮他初步弄懂法律的基础知识后,通过学习领会传统文化、对具体案例的解剖,人和事的解读,让他从内心深处萌生对法律的敬畏。针对小刘的盲目“讲义气”,吴桂平带他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营,有目的地带他参加一些社会公益和爱心活动,激发他对社会的关爱,教给他为人处世之道。经历一年的共同努力,小刘从懵懂少年逐渐成为一个踏实、懂事、有爱心的小伙子。他的父亲信心满满地说,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不会担心儿子再走歪路了。帮教将结束,考虑到小刘的志向和家境,经过共同努力,小刘找到一份稳定工作。他在家孝顺父母,在工作岗位上吃苦耐劳,与同事友好相处。谈起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小刘泪流满面,他从心底涌出一句话:“没有检察机关,就没有我的今天。是吴阿姨母子情的大爱点亮了我的人生坐标。”
类似小刘这样的醒悟者还有许多。他们很幸运,他们没有被社会抛弃,被救赎后重新返回人生的闪亮航道。他们有的在就读,逐梦理想中的大学;有的在监狱服刑,全身心投入到自新改造。绝大多数人没有忘却未检科给他们的那一份发奋向上的动力。
同事们赞赏的实干家
冯丽丽是2014年初才调入未检科的后来者。她说:“2014年,是市院开展‘一院一品’活动的头一年。未检工作被列为桥西区检察院的品牌。在院党组的全力支持下,吴姐把精力花在未检工作的上档进位上。”
吴桂平理解的上档进位,就是紧跟院党组的步履,用细心、耐心和爱心去完成这份涉及青少年前途命运的使命,以责任和担当的检察精神,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政策落实到未成年人案件的批捕阶段、侦查阶段,落实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和公诉阶段。强化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与此同时,还要强化监督青少年犯罪预防,精心布局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教育。
冯丽丽说:“吴姐忙得一天到晚都没有喘息间隙,我常常想,吴姐如此忘我,动力的源泉究竟在哪儿?时间久了,我恍然明白,是她对法律的无限忠贞、是她关切未成年人成长的强烈责任感。她常对我说: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人的一生,涉及到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未来,影响着全社会的稳定。‘未检’检察监督的每一步,都不能有丝毫懈怠之心。”
在吴桂平的影响下,冯丽丽把科里杂务和配套工作都承担起来,让吴桂平有足够的精力去面对负荷更为沉重的每一天。
据冯丽丽观察,吴桂平办案能够“拿捏到位”,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她能抽丝剥茧,准确把握;遇到难缠的当事人,她能和风细雨,化于无形;遇到不明事理、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她会析理说法,用证据说服;遇到情绪激动不能自已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她以足够的耐心去说服他们收起悲伤,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不仅充分彰显了吴桂平对未成年刑事案件法律节点的把握,更反映出她对司法政策的深厚感悟度。
这种感悟也体现在侦查监督阶段。冯丽丽说:“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吴姐眼里揉不进沙子,即便是案件细微处她同样不会放过。她履行职责一丝不苟。对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每一案件,她第一步就是分别听取犯罪嫌疑人,其家长以及辩护人意见,仔细阅读案卷的每一字,从程序到实体,她不放过每一个细节。遇到侦查机关取证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没有及时调取的证据,她都及时提出,确保每一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保障。有时她为了确保案件质量,不放纵、不冤枉犯罪嫌疑人,但也绝不放过真正的犯罪,她有时甚至协同侦查机关一起取证。2013年9月,侦查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张某盗窃案件,侦查机关认定张某多次窜入多家医院盗窃病人家属财物,但张某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到审查批捕时吴桂平对其提讯,一直拒不认罪。经过审阅案卷材料及提讯犯罪嫌疑人后,她及时向领导汇报了案情,认为此案现有证据认定张某盗窃的证据不足,结论不唯一,但又不能简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她协同侦查机关,拿出七天时间围绕案件事实,调取多个证据,就连正月十五,万家团圆时她还在调取证据的路上。该案提起公诉后,犯罪嫌疑人在扎实的证据面前终于心服口服,认罪伏法。”
吴桂平深知公诉平台对犯罪嫌疑人的警策和帮教作用,尤其是对未成年犯罪的感化教育。聆听吴桂平公诉,莫说是当事人,即便是旁听者也无不为之动容。字字句句浸注着她对法律的领悟,陈事、析法,蕴含着检察官对未成年人殷殷期望。老科长田长海说起这些细碎事,有许多感慨。他还说:“吴桂平的三篇公诉文书2014年被列为全市检察机关的范文,她的《庭审教育词》、《刘某某案件社会调查报告》获得省检察院2014年‘双十佳’。我深知,这不是一般文字的铺陈!”
领导眼中的爱将
岁尾,吴桂平的模范事迹频现报端和网络媒体。当记者采访桥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英时,或许是为爱将减轻压力,张晓英说了下面一段话:“我院是省优秀检察院。一个优秀团队的常态运行,要靠像未检、反贪、公诉、办公室这些部门的强力支撑。由吴桂平主持的未检科,坚决落实市检院‘一院一品’的部署,打造出了品牌,使我院的未检工作2014年跃居到全市未检工作榜首.但最让我欣慰的是吴桂平身上闪烁出来检察人精神。这是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维护党的司法政策、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这是全院凝心聚力向司法更高境界迈进的强大正能量。”
副检察长张志亮说:“未检工作中的批捕、检察、公诉、预防,是截然不能分割的系统工程,全院干警为此付出了努力,但日常性的工作要靠吴桂平她们几个人来完成。就其中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来说,桥西区辖区,那么多大中专小学,有那么多社区和农村,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防范,需要向他们进行经常性灌输,法治宣传需要不间断进行,还需对诸多单位保护青少年儿童工作进行检察监督。日常的案件又丝毫马虎不得,这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又需要多么特殊的毅力!这一切,充分体现出吴桂平和她的同事们的大局观和担当意识。这种服务大局和担当意识激发出她们的全部潜能:拼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未检工作做得风生水起!我为她们的工作感到骄傲,为检察官队伍有许许多多吴桂平这样的检察官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