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廷生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法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我们要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法治社会的“守护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做出应有贡献。
让公平正义渗透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治国的核心归结到人民法院,就是要做到公正司法。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在司法工作中实现公平正义,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大问题。司法的核心就是要做到“公正”二字,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公正上做文章,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民性,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只有司法公正,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才能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只有司法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衡水法院要求每一名法官都要做到以公平修身处事,以正义审判执行,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优案,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传递出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使每一个案件都能产生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再通过这一个个“铁案”、优案聚集起的正能量由量变到质变最终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衡水的实践中体现人生价值。
让阳光洒满司法全程
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人民法院要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堵塞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完善各种方式的司法公开。全市法院在构建阳光司法平台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在立案方面。率先实现网上预约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通过公告栏、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立案;充分利用“一码通”新平台,即通过案件查询码,即时查询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进程。二是在庭审公开方面。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过程将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开化,完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的实现;特别是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可以通过狱内科技法庭实现网络直播,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服刑人员的家属和社会公众能在家中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增加了庭审的透明度,使庭审在阳光下运行,得到社会公众、相关领导的认可和好评,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从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处做起
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年,衡水中院力争实现“两进一公开”。“两进”即完善法庭进乡镇,开展法官进社区,将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力促进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一公开”即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传递温暖的过程。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带有人文关怀的,通过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司法公平。
行进在司法改革的春风里
《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改革举措。人民法院必须结合地方实际,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衡水法院要紧抓这一历史机遇,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审判为中心,回归司法规律,紧抓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积极探索、构建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形式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