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2月02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化解纠纷巧用司法智慧

  □ 刘增舰

  广宗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本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纠纷应该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完结。不想,陈某一家人在出院后一算账,刨去陈某垫付的医药费外,共损失了4万余元,于是把王某和面包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法官李洪起接案后,没有急于调解,而是用他的司法智慧分四个阶段化解了纠纷,使三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结果满意。

  司法智慧的主旨是司法为民,是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是更有效地审结案件、化解纠纷。价值是技巧的灵魂,德才需兼备,德是灵魂。司法智慧绝不是纯粹的技艺,特别是不能理解成对付当事人、无视当事人确实存在的困难和苦恼,无视当事人对法律的希望和信心,把应当解决且可以解决的问题回避掉。

  古人说,大抵鞫狱之吏,不患其处事之不当,每患其用心之不公。由此可见,有司法智慧的法官首先且必须要做到:中立不冷漠、正义不极端、依法不荒谬、执着不机械和规范不失控。要做到这五点,就需要我们的法官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特别是法理的修养,提高法律方法论的水平;要加强“新”和“心”的学习,“新”即新法律、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心”即心灵的修养;能注重总结自己所办案件中的成败得失,注意相互之间的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共同提高水平。

  法律并不一定死板,而智慧将永放光芒。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在未来和过去之间的连接点上,让智慧的阳光照耀我们,让我们能够更加轻松地前行。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