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的胡某和常某相识后,意图通过欺骗手段诈骗钱财。胡某事先在其居住的小区楼道两侧及电梯间张贴了大量虚假广告信息,声称以极低的价格对外出售小区地下车位。2014年12月15日,在该小区租房住的小裴通过胡某留在小广告上的电话,和胡某取得联系。胡某便冒充某中介公司的员工,约小裴在该地下车位见面,并告知小裴:“这车位是抵账来的,要不价格十来万的车位咋能卖四万呢!”听胡某这么一说,小裴立即打消了心中疑虑,交了3000元定金。第二天,双方在胡某提前租来的写字楼里签订了正式买卖合同,并由“公司会计”常某负责收取余款,并出具了加盖“公章”的公司收条。
二人以同样手段,又骗取其他两名受害人8万元。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认为,胡某和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骗取他人钱财,并大肆挥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遂于1月29日依法将二人批准逮捕。
王立佳 王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