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际林)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7月1日至8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用人单位招聘使用高校毕业生情况。
专项检查的内容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工备案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了劳务派遣许可,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是否同工同酬、是否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自设或者所属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