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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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
推行重大案件审核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 章超英)近日,石家庄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全市各县(市)区地税稽查部门推行重大涉税案件审核制度,这是该局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工作中又一重大举措。

  据了解,石家庄市地税局稽查局专门设立了重大涉税案件审核把关委员会,对全市各县(市)区地税稽查部门查办达到一定数额的涉税案件,在提交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之前,须提交市局重大涉税案件审核把关委员会进行审核把关,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及处理意见是否适当等内容。

  审核把关委员会对全市各县(市)区地税稽查部门报送的重大案件审核材料将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审核方式进行,在审核中,除审阅听取执法机关处理意见的同时,还要充分听取纳税人的合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发现有疑点的案件,将退回限期补正;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定性准确、承办机关处理意见适当的案件,同相关税务机关的决定,同时加强督导相关涉税案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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