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宇)近日,石家庄市政府正式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4-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石市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间的均等化。
《计划》提出,2014—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山区6县56所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学前教育阶段,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社会保险方面, 三项医保住院支付比例均达75%。 《计划》提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并将逐步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