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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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

  

  □ 刘建国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肥乡县检察院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严格按照教育学习、征求意见、深刻剖析的规定动作和步骤扎实推进。活动中,我们注重联系实际,突出“四个重点”,力争使教育实践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活动组织安排上突出一个“高”字。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专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磊为组长,两名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二是组织计划周密性高。科学制定了学习规划,购置和自行编辑了相关学习资料,明确了每个步骤任务目标及应达到的效果,有条不紊地抓好各阶段、各环节的落实。三是督促责任要求高。明确活动办随机督导,各分管领导日常督导,各科室负责人经常督导的“三位一体”的督导方式。

  在活动载体上突出一个“新”字。一是在活动氛围上求新。在机关大门口、办公楼大厅等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展板等,浓厚了活动氛围。二是在教育学习方式上求新。特邀市检察院领导、党校教授来院授课,以责任、为人、讲党史等丰富多彩的内容增强干警学习兴趣,实现教育学习的效果。三是注重实效上求新。注重学习交流,坚持发挥领导的引领作用,要求每名班子成员亲自为干警授课,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将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知识编辑成200问答,每人一册,随机提问,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切实达到了活动内容入脑入心。

  在抓好各环节落实上突出一个“严”字。一是严格学习教育的考勤制度,确保了参训率100%。二是严格规范各种资料。三是严格各环节的要求,实行每周调度、讲评、通报制度,促进了各环节的扎实有效开展。

  在专项活动与检察工作结合上突出一个“紧”字。一是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践行教育实践活动,力促工作活动两不误。二是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型团队”紧密结合,不断扩展内容、创新载体,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检察工作能力。三是坚持树牢服务理念与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干警执法不忘服务,办案考虑大局,逐步形成人人追求公平正义、人人严格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肥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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