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于恺 景明月)“小吕,今天又是你来出庭呀!” “是呀,于法官,我是这星期的‘轮值公诉人’,本周我们科所有需要简易程序开庭的案子都由我负责。”这是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第五刑事审判庭开庭前的一幕,对话人是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庭长和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
为了适应新《刑诉法》关于刑事简易程序检察机关必须每庭派员支持公诉的新要求,去年以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创新工作机制,推行“轮值公诉人”制度,全科7名检察官轮流值班,每人一周,专职负责该周内所有简易程序的出庭工作。在此基础上,该院还起草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轮值出庭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这一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大大减轻了公诉人频繁出庭的压力。
在此之前,自从简易程序的每个案件都需要到法院开庭后,公诉科的干警基本上两天就要开一个庭,去一次法院,公诉科干警们审查案卷、熟悉案情、研讨案件都是在挤时间的状态中进行。
“轮值公诉人”制度解决了这个深深困扰公诉干警的问题。目前,桥西检察院公诉科每周选定一人轮流值班,专门承担简易程序案件的出庭任务,在出庭前与案件承办人充分沟通,熟悉案情及证据。而案件承办人则重点做好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准备出庭预案、公诉意见、答辩提纲、量刑建议,方便“轮值公诉人”出庭公诉。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前后适用30余起案件,大大减轻了公诉干警们的工作强度,提高了简易程序出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