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亮超
刑诉法修改后,律师的会见权、取证权的进一步扩大。刑诉法关于律师参与侦查权利的修改对反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这种状况,作为反贪干警应有足够的信心来不断地找寻解决的途径,努力提高在律师参与下的侦查工作能力。
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刑诉法修改后,要求反贪干警必须摒弃对律师介入侦查的抵抗和排斥情绪,从思想本源上正视和面对挑战,变挑战为机遇,树立现代新型的侦查理念,规范化执法,科学化侦查。首先反贪干警要转变执法观念,坚持规范化执法,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其次,反贪干警要坚持口供与证据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观念。应将定案的关键点从单单依靠口供上转移,要切实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转变侦查模式、科学侦查。一是注重初查工作。必须强化初查意识,牢牢树立主攻意识和谋略意识;在办案中要切实转变重侦查轻初查、突破口供优先、依靠单一证据的被动执法观念;二是重视首次讯问。刑诉法修改后,律师在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讯问之时便可介入,所以反贪干警要高度重视对首次讯问的策划,通过强化审讯预案的制定、审讯谋略的运用,以及灵活把握强制措施的时机等措施改善首次讯问的质量,注重供证结合,围绕讯问做好外围取证工作,力争较快地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加强技能培训。针对律师参与侦查的复杂性和对抗性,要求反贪干警具备过硬法律功底和侦查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贪干警业务培训,运用传帮带的形式,大力巩固反贪干警的法律功底。要采用实战对抗模拟、一案一评判等方式提高反贪干警运用侦查谋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