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静 孙继增
走进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案管大厅,宽敞明亮,蓝色的背景墙,统一的LOGO设计,简洁大方,现代化信息设备一应俱全。四名工作人员身着检察制服挂牌上岗,案件受理、结案审查、律师接待、数据统计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起步即规范”是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对案管工作的具体要求,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到制度建设、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工作均规范起步,收到良好效果。
严格审查
把好案件“入口关”
一天上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维明刑警队的两名办案人来到桥西区检察院案管大厅报送王某盗窃案卷。案管办工作人员在审阅卷宗材料时发现,2012年12月6日,王某伙同他人到某工地盗窃废钢筋进行变卖。户籍证明显示王某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刑诉法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而侦查机关只是按照普通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相应的案卷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案审员首先向公安办案人员口头说明了情况,随后又将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一一填写到了“补正材料提示卡”中,要求公安机关在三日内将材料补充完整后再移送。第三天一早,办案人就将补充完成的案卷移送至案管办,案审员审查后,认为符合要求,立即登记后,将案件分送至该院未检科进行实体审查。通过严把案件“入口”杜绝了一些瑕疵案件的流入,使得进入检察环节的案卷中各类文书的规范化程度和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流程监控,严把案件“程序节点”
一次,案管办的工作人员在梳理即将到期未办结的案件时,发现公诉科办理的一起诈骗案还有5日即将到结案时间,可案件还没有结果。案审员电话提示了该案的办案人,办案人解释该案件由于证据不充分,于当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了。案审员将这一情况记录在该案的台账上,并对该案卷的退查提纲进行了审查。
案管工作人员每日都会梳理即将到期的案件,在报捕案件到期前2日,报诉案件到期前7日,案管办人员都会提示办案人,在提示期过后还未办结的案件,将制作“预警提示”书面告知办案人员,且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该院案管办每月制作《案件管理情况反映》对当月每名办案人的办案数量、办案周期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对数字的对比为领导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对办案流程和对重要办案节点的监控,降低了公诉案件退查率,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热情接待,保障律师“阅卷权”
李某抢劫案的辩护律师给案管办打电话预约阅卷时间,案管办的律师接待员安排其三日后上午来案管办阅卷。通过联系办案人,将李某抢劫案的纸质卷宗扫描至律师阅卷的专用微机。第三天上午,该辩护律师如约来到案管办,律师接待员审查了他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后,当告知他工作人员已将案卷扫描进入微机,他对该院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非常满意,更让其没有想到的是阅卷会如此顺利,仅用20分钟时间,工作人员便将案卷材料打印出来装订好,让其带走查阅。
桥西区检察院开通接待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工作联系电话,经过身份验证后,代理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电话快捷的查询案件的相关信息。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拨打该联系电话预约,案管办工作人员会安排阅卷时间及相关事宜,并设专人接待,统一受理,切实保障了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阅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