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假造“死亡名单”核销贷款案10月18日在景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4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3月底,在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因“死亡”被核销贷款的有43人,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人民币。他们中有深州市公职人员、法院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及其亲属等,甚至涉及深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4月8日,该事件一经媒体披露便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因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欲改制组建商业银行,时任兵曹信用社主任王炯、时任唐奉信用社主任张卷为达到使其所在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低于3%的目的,分别指使单位人员伪造了魏志春等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虚假死亡证明或失踪证明,在让相关村委会加盖公章后,再分别找到时任兵曹派出所所长张然和时任唐奉派出所所长张树杰,加盖派出所公章,致使101.2万元、136.8231万元的贷款分别被认定为呆账并得以核销。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炯、张卷为完成其所在信用社核销呆账贷款任务,弄虚作假,伪造借款人或担保人死亡、失踪证明后,让公安人员盖章确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张然、张树杰,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为虚假死亡和失踪人员证明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致使该部分贷款被认定为呆账贷款并得以注销。4名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秩序,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其中被告人王炯、张卷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然、张树杰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王炯、张卷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