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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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愤毁国旗
触刑被逮捕

  魏检

  因琐事对村委会不满,遂将村委会门前的国旗杆推倒,摘下国旗将其撕烂。9月26日,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侮辱国旗、国徽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8月14日23时许,魏县德政镇大寨村农民李某,因琐事带领一些村民窜至该村村委会,砸开村委会大门,对里面的公共设施进行打砸。走出村委会后,李某用力将门前的国旗旗杆推倒,将国旗从旗杆上摘下后进行撕扯,致使国旗严重损毁。9月5日,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国旗法》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这也是法律赋予国民的义务。对我国国旗的侮辱,就是对国家尊严和人民爱国感情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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