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高振宇)从9月9日起,一场涉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案件的“执行风暴”席卷滦县,仅半月时间,滦县法院通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先后执行拒不偿还银行贷款案件27件,标的总金额113.5万元,有力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了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
针对近年来金融领域拖欠贷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大量存在,滦县法院于9月9日开展了涉金融企业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力求通过集中时间、警力全力开展相关案件的执行工作,更好地提振司法权威,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行动中,滦县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60名,实行分区域、全天候作战,通过教育、威慑与适用强制措施并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声势。
该院坚持刚柔并济,打劝结合,提升执行效率。对借款当事人,积极做好劝解工作,努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充分发挥专项行动人员、时间集中的优势,依法加大加大财产查询、扣押、司法拘留、罚款工作力度,以强大的法律威慑促使被执行人还款。王某拖欠滦县信用联社23万元三案,王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拖欠贷款长达五年之久。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后,王某在拘留期15日内,仍抱侥幸心理处于观望状态。对此,执行干警在15日拘留期过后,依法再次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司法压力,王某终于还清全部借款23万元。
他们坚持全天候、全方位执行,以强大声势促使申请人自动履行。专项行动中,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现实困难,执行干警打破常规作息规律和工作方法,坚持全天候不间断突袭被执行人住所及其他各种可能的所在地,并广泛争取被执行人所在地镇、村、社区干部的支持,深入做好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截至目前,先后有11名拖欠贷款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标的金额达31.2万元;同时,其他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25件,金额43.6万元,专项行动真正收到了“严惩一批、教育一片、威慑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