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滕金江 记者 陈兆扬)1月9日,记者从黄骅市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这是该院继2012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据悉,此次被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共有63个。
近年来,黄骅法院坚持“阳光司法”,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公开制度,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管理范围,逐步建立起司法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该院积极搭建信息化的司法公开平台,投入300余万元,建成“数字法庭”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触摸屏便民导诉系统、内外网站便民诉讼系统等,实现了“四化”,即庭审公开数字化、诉讼服务电子化、监督管理网络化和外网文书公开常态化。2012年7月和10月,省政协、省人大常委会及省高院主要领导先后通过视频网络系统在线观看了该院数字法庭庭审情况和远程提讯室视频通信情况,对该院数字化庭审公开的做法给予肯定。
该院还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充分利用“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和法院内外网、内外刊、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该院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法院工作真正进入公众视野,得到社会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