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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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提升诉前调解加速度
法官深入基层 就地化解两起诉前纠纷

    本报讯 (张宝文)“法官,案件没开庭判决,如果被告不按时给钱怎么办?”“没关系,你们之间的协议已经法院调解书确认,如果被告不按时给付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10月11日,乐亭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官吕晓颖团队不畏艰辛,主动出击,驱车近百公里深入乡村,就地成功化解两起诉前纠纷案件。

    2003年至2014年,原告赵某从事饲料销售业务,被告苏某多次从原告处赊购饲料,共欠货款3.2万元,被告于2017年8月23日给原告出具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给付2000元,尚欠2.9万元未付。吕晓颖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得知原、被告之间对欠款事实及数额争议并不大,被告只是因家里出事花了很多钱,手头没钱才没有偿还欠款。

    随即,吕晓颖法官团队叫上原告来到被告家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开始的时候,原、被告剑拔弩张,情绪激动。原告抱怨被告拖欠饲料款时间长、以各种理由推拖不给,被告对原告不事先打招呼就起诉到法院表示强烈不满。

    吕晓颖在了解情况后,安抚双方情绪,释明案件尚处在诉前调解阶段,并未正式立案。经过吕晓颖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苏某承诺分两次偿还欠款:先给付原告1.5万元表示诚意,剩余1.4万元于2020年3月1日前付清,如果不能按时给付,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自出具欠条之日起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此次调解既让原告的权益得到保障,又解了被告的燃眉之急。

    看到原、被告冰释前谦,吕晓颖法官团队接着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地点,以同样的方式就地化解一起彩钢瓦买卖合同诉前纠纷案件。

    “真是没想到,一次法院也没去,问题就解决了,真是辛苦你们啦!”乐亭法院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快速解决法律关系明确的民事纠纷常态化,既主动出击,又传递司法温度,提升诉前调解加速度,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拥有了满满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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