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双峰 胡章烁)南宫市检察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应时代发展探索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联合司法部门成立了由本院检察长张雪彦和本市司法局局长任组长的社会调查领导小组,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目前,接受刑检办案组的委托,已对3起拟判处非监禁刑的案件嫌疑人作了社会调查。
在程序上,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受理。该院设立了社会调查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受理各个刑检办案组的审前调查评估委托。二是统一取证。调查小组统一深入有关场所,由有关司法所配合调查取证。三是统一评估。结合调查取证材料,联合相关司法所召开调查小组联席会议。由调查小组成员制作调查笔录,根据调查情况草拟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经调查评估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四是统一出证。统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并送达出具委托函的刑事办案组。
在内容上,做到“三清楚”。一是基本信息清楚。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常住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信息;摸清犯罪嫌疑人的现实表现等。二是适用条件清楚。拟适用非监禁刑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涉及民事赔偿的,是否赔偿到位,是否得到谅解;未成年人、残疾人、有精神疾病和吸毒史的是否落实监护措施,人身安全和日常生活是否有保障等。三是监管条件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接受社区矫正,是否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村居社区、家庭、监护人、担保人、司法所、派出所是否愿意接收,是否愿意监管等。
在运行上,做到“三及时”。一是及时传递。办案组在出具委托函,委托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作出社会调查时,及时将委托函及相关情况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到社会调查办公室。社会调查办公室及时联系有关司法所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及时通知。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家属以及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调查取证。三是及时评估。通过调查小组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