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海林 吴凡 记者 陈兆扬) 7月15日上午7时40分,沧州市交警一大队七中队民警何俊贤、白印印正在市九河路与朝阳街交叉路口北侧巡逻。这时,一辆号牌为冀JN×××5的轻型货车驶过来。两名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
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行车证与驾驶证,驾驶人谎称未带驾驶证。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时,驾驶人又说自己的驾驶证逾期未检验。这两种说辞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又示意驾驶人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然而,当民警通过公安网进行查询时,却发现该驾驶人的信息并不存在。民警怀疑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便将其带回中队岗亭了解情况。
回到岗亭后,民警再次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该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在证据面前,该驾驶人也承认他从未取得过驾驶证的实情。
鉴于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