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海利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5月10日起,涉县扫黑办牵头开展了为期20天的“利剑”行动。“利剑”行动期间,全县各级各单位通力协作、深挖源头、攻坚克难,取得明显的成效。
据统计,“利剑”行动共收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13条(群众举报24条,各单位自行摸排89条),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9条,已办结26条,办结率89.7%;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12起(其中涉恶案件2起)、治安案件7起,刑拘13人,逮捕2人,行政处罚9人,取保候审2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自行办理59条,行政立案29起,行政处罚45人。
严密部署,严格执行。按照“利剑”行动必须做到“拔剑有音,出剑必快”的要求,涉县扫黑办迅速组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行动部署大会,吹响了向黑恶势力宣战的“冲锋号”。涉县扫黑办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利剑”行动各项要求。县委政法委每天晚上7时对公、检、法、司及六个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进行调度,整合力量,加快案件办理;每天对各单位上报线索及打击战果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确保对上报的线索和办理的案件追查源头,既查表面的不合理现象,也追查造成不合理现象的背后根源。
广泛宣传,深入督导。为达到“利剑”行动家喻户晓的效果,涉县扫黑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利剑”行动宣传的通知》,通知中对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的宣传任务提出了详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组划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涉县扫黑办组织县政法单位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到大型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了3次集中宣传,公、检、法、司每天轮流派出一辆警车在县城流动宣传,各乡镇(街道办)、县直成员单位自行开展“利剑”行动宣传20场次,共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单、明白纸3万余张。同时,涉县扫黑办联合县纪委每天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宣传情况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求第一时间整改。
深挖彻查,全面覆盖。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结合“黑、恶、闹、赖、横、霸”和禁毒等重点人群,各单位积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迅速行动。县公安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宾馆、KTV、桑拿洗浴、棋牌室等容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场所,开展了两次突击式清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工作职能,从看守所在押人员中摸排有价值线索2条;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各司法所职能作用,由司法所负责人针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扫黑除恶谈话活动,鼓励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各单位每天下午5时前向扫黑办上报当天工作动态及线索排查表,扫黑办进行汇总研判,及时移交,各单位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密切协作,为“利剑”行动扎实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联合行动,精准打击。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采石挖砂违法行为,涉县扫黑办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对全县非法采石挖砂、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开展突击整治行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16辆、执法人员110余人,检查运输砂石车辆140余辆,查处超载运输砂石车辆14辆,发现1起“保护伞”线索,现正在核查。对严重影响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各种“黑、恶、闹、赖、横、霸”等违法行为,各单位协力,采取强力措施,发起凌厉攻势,坚决彻底铲除。目前,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