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啸伟
本报记者 陈兆扬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沧州警方自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以来,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了一批”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截至目前,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侦破“套路贷”案件6起。这里,有两起典型案例尤其值得大家警觉——
利用手机“用钱宝”APP实施诈骗
去年10月29日,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报案称,自2017年6月份以来,他在手机“用钱宝”APP上贷款3000元后,因逾期未还,被网络平台上的贷款机构敲诈并威胁。到报案时,张某已还贷款45万元,还有19万未还清。接报案后,运河公安分局当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侦办。
经办案民警深入摸排、分析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在受害人贷款后,采取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对受害人及其周边亲属、朋友进行多次恶意骚扰,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经进一步扩线深挖,办案民警发现该案涉及北京、河北、河南、浙江等多个省市,形成了一个非常庞大、错综复杂的违法犯罪网络。随之,一个以韩某、杨某、陈某等为首的互联网“套路贷”公司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4月上旬,办案民警分赴北京、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市,一举将10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假借民间借贷实施诈骗
去年6月2日,河间市公安局接杨某报警称,其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在马某经营的诚信车行内签订贷款合同,并借款22.16万元。随后,马某等人以各种理由增加受害者借款数额,并通过伪造证据对杨某提起诉讼。河间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网安、治安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过专案组历经数月的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佟某夫妇在河间市长期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协议、肆意认定违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方式采用欺骗、虚假诉讼等手段诈骗他人,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在进一步梳理汇总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当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佟某进行抓捕,并成功将二人抓获。今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马某、佟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沧州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套路贷”犯罪团伙往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借贷前期,惯用手段通常为哄骗受害者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金,从而为增加受害者债务做准备。随后,他们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故意制造违约、提高还款难度。在催收阶段,往往伴随恶意拨打骚扰电话、故意滋扰受害者家属、未经允许更换受害者门锁、强行拉走受害者物品、在受害者家中喷写侮辱性词语、去法院虚假诉讼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行为。
对此,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对“套路贷”犯罪行为的警觉。办理借款、贷款时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或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如遇到“房贷”“车贷”“手机贷”“裸贷”“无抵押贷”等套路贷犯罪时,应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寻求法律途径维权或向警方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