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106国道巡逻检查时,一辆车牌存有异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映入眼帘。民警凭借丰富的查缉经验,初步判断该车存有违法嫌疑,当即拦停。经查,该车号牌中的P字样有明显使用胶带遮盖粘贴痕迹,扯下胶带,P字母真实面目显现为R。驾驶人焦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已对驾驶人焦某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和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据了解,焦某的驾驶证准驾记录为A2,被记12分后将导致准驾记录降级,参加为期7天的教育培训,重新考取相关科目。
姚丹丹 高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