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 (记者 段美)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显示,截至5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00余件5200余人,96%以上案件提起公诉,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深挖“保护伞”案件线索,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提请逮捕或者移送起诉前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931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起诉进度,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对容城县丁氏家族、定兴县田氏家族等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涉黑组织、恶势力团伙及时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对涉案人员多、证据量大、卷宗繁多的重大黑恶案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全省统筹。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5批51件重点案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2批40件重点案件。各地均由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督办责任人,市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作为具体责任人。所督办案件均建立台账,包案到人,层层抓落实,件件要结果,对每个诉讼环节逐案进行跟踪。
强化对漏罪、漏犯的追捕追诉,突出监督实效,确保除恶务尽。全省检察机关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21人、追诉258人。霸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等人强迫交易案件时,又发现另外8起犯罪事实,最终按涉恶犯罪团伙多起犯罪依法起诉。井陉县检察院在办理孙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案时,追捕11名犯罪嫌疑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案件中梳理倒查发现和收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851件,经过筛选后按照每条线索涉及内容的管辖范围进行移送,分别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806件,向纪委监委移送385件;对中央督导组移送的17件举报来信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和相关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