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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一对中年夫妇惨遭车祸不幸身亡。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艰难排查,终于理清了错综复杂的案情——
□ 文/图 宋胜利
夜间突发车祸
3月26日21时29分,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纪秋杰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电话:城东大河路南芦庄工业区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对中年男女生死未卜,肇事车不知去向。
纪秋杰立即带领当晚值班的勘查8组民警都本红、刘永刚、孙继超火速赶到现场。据围观人员介绍,女子被撞到现场西侧的路边渠沟里已经死亡,男子被城东三医院的救护车送往华北石油总医院进行抢救。法医将死者抬上车时,民警起获了一部损坏的手机,第二天将该手机卡安装到匹配手机后,拨通了死者二姐的电话,并通知她来交警大队配合调查。民警经现场勘查发现,案发现场东北方向约20米处也有一处交通事故现场,提取了两处现场的散落物之后,通过走访得知,受害人是本市麻家坞镇某村的一对夫妇,在南芦庄工业区打工多年,男子姓刘,女子姓吴。正当几位交警在现场附近几个村庄查访,扩大侦破线索时,华北石油总医院传来消息,刘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夜死亡。
民警艰难排查
3月27日7时许,纪秋杰等人返回事故现场周边,展开了地毯式监控排查,通过对十几处私营企业的监控资料进行认真比对分析,两个与事发时间、地点、情节基本吻合的视频画面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当晚21时22分,一辆白色SUV由南向北行至大河路南芦庄村某地逆向超车时,撞到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有一男一女两个人,SUV撞倒电动自行车之后,又与东北方向20米外的一根电线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有一名男子在现场徘徊了几分钟,然后钻进现场南侧一个胡同里不知去向,白色SUV被遗弃在事发现场。事后查明,这名男子就是肇事司机隋某。21时44分,由北向南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在事发现场北侧停车后,下来一名男子走向肇事现场,同车的另外两名男子驾黑色轿车调头原路返回,这名下车的男子随后把遗弃在现场的白色SUV开走,方向依然是正北。遗憾的是,因夜间光线及监控角度、距离等多种原因,车牌照号码根本看不清楚。事后查明,这三名男子都是隋某的亲属,他们接到隋某的电话赶到现场,当时隋某称自己在事发现场撞了一根电线杆,又惊又怕,头昏脑涨,已经开不了车,只好把车扔在现场,让他们赶快去现场把车开回去。这三名男子此时并不知道隋某撞电线杆之前已经撞了人,在不知详情的前提下立即赶到现场帮了隋某一个忙。殊不知,这一“插曲”为本案的侦破转移了视线,平添了不少麻烦,经反复核实确认,情况属实,三名男子均不构成包庇罪,经批评教育后已无罪释放。
疑点重重,头绪繁多,纪秋杰当即决定兵分两路,沿事发地上行、下行路线深入展开排查,力求扩大线索,尽快破案。
经过两天大量的走访和排查,白色SUV再次被纳入视线:事发当晚21时21分40秒,这辆白色SUV在事发现场南侧某一私营企业送走了两名疑似打工人员之后便向事发现场方向驶去,从时间上可以断定,这应该就是肇事车,但车牌照依然无法辨认。
纪秋杰、都本红、刘永刚立即登门这家私营企业。经负责人确认,当晚送走的两个人均为黑龙江籍在此打工的人员,男子姓包,女子姓孟。问到包某和孟某,他们说,白色SUV的驾驶人隋某也是黑龙江籍在本企业打工的一员,并提供了该车的车牌照号码“黑XXXXXX”。问到隋某的去向,该企业负责人说,从27日起,隋某没来上班,手机也显示关机,已失去联系。
民警当场请包某、孟某二人到交警队配合调查,经询问得知,事发当晚他们曾与隋某在隋某宿舍一起吃饭,其中有隋某夫妇、隋某的亲属等10余人。得知此情后,民警立即在包某、孟某二人带领下赶到隋某宿舍,找到了隋某的二叔和二哥,从这两人口中得知,隋某出事之后就回了黑龙江,二人还告知了隋某在黑龙江的详细家庭住址和其父亲的手机号。
嫌疑人肇东落网
3月28日,民警让隋某二哥给隋某发短信让其尽快到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自首,并通过手机向隋某的父亲讲明了利害关系。
3月29日下午,正当任丘交警准备对其办理网上追逃手续时,纪秋杰接到了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交警大队的电话,称隋某已于当日到肇东市交警大队自首。得知此情,民警立即办理好刑拘手续电传至肇东。当晚,隋某被肇东警方羁押在肇东市看守所。
3月30日下午,纪秋杰、都本红、刘永刚起程直奔肇东,于4月1日上午赶到肇东隋某家中,将肇事车开到百余公里外的哈尔滨物流公司托运回任丘。
4月2日,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隋某上了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的警车。回到任丘做过笔录之后,隋某于4月4日被刑事拘留。后经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4月11日对隋某实施逮捕,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将择日对隋某提起诉讼。
其间,任丘警方多次与双方协调赔偿事宜,但隋某家庭条件困难,虽答应想方设法筹集赔款但至今无果。受害方日前已就民事诉讼对隋某的肇事白色SUV进行了诉讼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