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哲
通讯员 李世博 孙丽红
3月21日,无极警方接到赵某、钱某夫妻二人报警称,2019年2月至3月期间,李某伙同王某以帮助其二人做贷款为由,盗刷赵某、钱某银行卡十余次,被盗金额两万余元。其间,王某还在受害人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钱某的支付宝给自己购买了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苹果手机。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刻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现场监控,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王某的犯罪证据,但此时,二人深感罪行暴露,已潜逃。
据受害人赵某描述,2018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经常光顾其服装店,二人因此结识。2019年2月,二人在一起闲聊,聊天过程中,李某向受害人透露其正从事贷款行业,实际李某是无业人员。时值赵某家中装修,有贷款需求,赵某便请求李某帮其办理贷款,李某心生一计,假意答应,从而获取了赵某的身份信息,并以贷款需要在手机上操作为由,长时间使用赵某的手机。为了达到长期欺骗赵某的目的,李某利用赵某的个人信息辗转于多个贷款软件进行网络贷款,贷出的钱一部分转给赵某,一部分利用支付宝转到自己的账户。对于转到自己账户中的贷款,对赵某谎称贷款未成功。
在几次贷款后,李某贷不出钱了,但是又想继续从受害人身上薅羊毛,于是,联系了精通各种贷款软件的朋友王某。二人商量了对策,由李某联系赵某,假意介绍业务水平更高的王某帮赵某贷款,然后继续利用相同的手法实施盗窃行为。
在又一次成功帮赵某贷款后,李某还私自用赵某妻子钱某的支付宝为自己购买了苹果手机,并欺骗钱某说自己用她的手机买了款手机壳,钱某心想手机壳没多少钱,也就没有将这回事放在心上。直到收到手机到货的短信提醒,发现收货地址是李某家,钱某才惊觉上当受骗。通过查询支付宝转账记录又发现多笔资金转入李某、王某的账户,猜想到这是此前赵某称未办理成功的贷款,随即报警。
4月27日,办案民警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活动,办案民警迅速赶到桥西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李某抓获。经李某交代,民警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活动地,4月28日中午,在正定县城王某的居住地将其抓获。
经审讯,李某对伙同王某盗窃赵某、钱某银行卡内两万余元,并私自用钱某支付宝为自己购买苹果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