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5月8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自2018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0日,该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8件,向法院提起公诉82件,涉案被告人449人。
衡水市检察院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破网打伞”同步进行,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2018年4月,衡水市检察院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对2015年以来全市受理审查起诉的17类重点罪名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2018年10月11日至23日,再次对全市2013年以来受理移送起诉的“十类重点犯罪”案件开展了线索摸排“再回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83件。
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衡水市检察院坚持快捕快诉,24小时受案,随报随审,畅通受案渠道。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0件403人,依法批准逮捕108件37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2件498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2件449人。
衡水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市中院会签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前介入侦查、了解案情工作办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办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追捕漏犯47人、追诉漏犯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