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兵)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这才不得不“服软”。4月22日,张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申请人申某与被执行人崔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
2015年春,崔某在张北县某村租用村委会院落建蒙古包经营农家院,其间与租用村委会西边耕地的申某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崔某返还侵占原告申某的耕地,恢复原状。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崔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崔某拒不履行。4月22日,执行法官将崔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时,崔某迫于压力主动与申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