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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吕树喜)4月22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推动执行工作公正透明,特别聘请测绘公司进行测量,邀请公证处、检察院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见证两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执行。
2018年7月16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分别裁决范营村二组将南地下沿合同面积1.28亩、GPS实测面积1.68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申请人张某享有;将梨树底下下沿合同面积2.65亩、GPS实测面积2.94亩,梨树底下西头合同面积5.09亩、GPS实测面积5.22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申请人李某享有。上述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划归申请人张某、李某后,剩余的机动地在本组农户间依法进行重新调整;以上仲裁裁决由王营乡范营村二组代表人组长组织实施。
裁决书生效后,王营乡范营村二组拒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丰宁法院执行立案后,于2019年4月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法律文书。4月11日,法院执行干警到现场组织实施交付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执行人的代表人多方借口拒绝执行,经联合王营乡政府做工作后,被执行人的代表人同意自行组织实施。
截至4月15日,被执行人仍未组织实施,丰宁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代表人张某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丰宁法院对这两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执行案件高度重视,成立了执行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4月22日,法院派出20余名干警集中执行这两起案件。为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及透明度,该院聘请测绘公司进行现场测量,邀请公证处对土地经营权交付进行现场公证,邀请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最终促使两起案件全部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