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胜男
定期“送法进企业”,构建亲情法企关系;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帮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慎用“财产保全”,“盘活”问题民营企业……多年来,乐亭县人民法院秉承服务大局、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拓宽服务方式,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解优先 解企业燃眉之急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乐亭法院一方面深化拓展“送法进企业”的载体路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联重点企业(项目)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现场;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涉民营企业案件调解,为企业突破困境争取时间。
被告唐山某公司是乐亭县投资规模较大、纳税额较多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几年前,这家公司将工程承包给唐山某安装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尚欠工程款800余万元,安装公司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乐亭法院民二庭庭长刘灼接到此案后,首先深入被告公司调查,了解到因为该公司上新项目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如果判令其马上给付工程款,势必影响其扩大生产。本着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刘灼对原告进行耐心调解,告知只要宽限一段时间,被告可以走出困境,债权也可以顺利实现。通过几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给付期限。目前,该企业已从亏损困境中走了出来,生产经营状况正在朝利好方向发展。
“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把处在发展瓶颈期的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坚强的司法保障。”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凌峰说。
慎用保全 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财产保全是保障权利人顺利实现生效裁判结果的一种有效措施,但也是一把双刃剑。乐亭法院实行涉民营企业财产保全严格审查制,禁止超诉请范围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保障涉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强化错误保全申请损害赔偿,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涉诉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唐山某钢铁公司是一家大型钢铁联合民营企业,也是乐亭县纳税大户。这家钢铁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货物,但拖欠了部分货款。2017年,合肥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将唐山某钢铁公司起诉至乐亭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0万余元及拖欠货款产生的利息,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基本账户资金40万元。
民二庭法官张克家经初步审查,确定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没有立即作出保全裁定,而是在综合考量诉讼标的与被告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后,决定慎重采取保全措施。张克家及时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双方发生纠纷是因被告企业内部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不顺畅造成了货款延付,且被告承诺立即给付欠款。原告在得知此情况后,撤回了保全申请,案件以被告当庭支付欠款结案。
“慎用保全措施,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害,又能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质效。乐亭法院将这把‘双刃剑’发挥到了‘双赢’的最大效果。”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向阳对此案件评价时这样说。
多措并举 助力县域经济腾飞
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细致、更周到、更全面的司法服务,乐亭法院注重服务的前瞻性和延伸效果,一方面强化诉前调解,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便民立案系统,开启民营企业立案“绿色通道”,畅通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立案渠道,建立京津冀跨域立案系统,减少立案成本。
同时,乐亭法院着力研究和探索破产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程序或协助指导,将乐亭县工业园区内11家问题企业土地资源盘活,打开民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局面,对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性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予以挽救,对不具有拯救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果断清出市场。乐亭法院依法公平审慎审理破产案件,为民营企业突破困境提供更宽的司法途径,为危困企业的“破”和“救”提供有效司法助力,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全面腾飞,激发了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